摘要:根据《规划》,“十四五”期间,深圳将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为户籍中低收入人群提供基本住房保障,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为重点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各类人群的住房困难,以共有产权住房为补充提升居民住房自有水平,稳定商品住房供应,满足合理住房消费需求,不断完善住房体系。
近日,《深圳市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发布。《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深圳供应居住用地不少于15平方公里、建设筹集住房89万套(间)、供应分配住房65万套(间)。
《规划》明确,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构建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
供应居住用地不少于15平方公里
规划期内计划供应居住用地不少于15平方公里,力争达到17.5平方公里,力争每年供应的居住用地占建设用地比例不低于30%,规划期前三年供应居住用地不少于五年总量的70%。
建设筹集住房89万套(间)
规划期内计划建设筹集住房89万套(间),其中,建设商品住房35万套;建设筹集公共住房54万套(间),包括公共租赁住房6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万套(间)、共有产权住房8万套。
供应分配住房65万套(间)
规划期内供应分配住房65万套(间),其中,供应商品住房31万套;供应分配公共住房34万套(间),包括公共租赁住房6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20万套(间)、共有产权住房8万套。供应分配保障性租赁住房占供应分配住房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
探索建立公共住房跨区调剂机制,鼓励各区加大公共住房供应分配力度,分区分类逐步缩短公共住房轮候周期,促进供需平衡。
根据《规划》,“十四五”期间,深圳将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为户籍中低收入人群提供基本住房保障,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为重点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各类人群的住房困难,以共有产权住房为补充提升居民住房自有水平,稳定商品住房供应,满足合理住房消费需求,不断完善住房体系。
同时,通过租购并举、建设与筹集并举、实物供应与货币补贴并举,切实增加住房供给,有效缓解各类居民住房困难问题。
内容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卫视深视新闻
编辑:牛耘 钟旭辉
校审:肖刚 黄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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