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申请材料:东莞户籍人员:1.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2.家庭——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集体户——户口簿本人页。在莞就(创)业人员:1.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2.单位介绍信。
换城市生活,人事档案怎么转入东莞?
一、申请条件
如申请人具备东莞户籍或在东莞就(创)业,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国(境)外留学学历,且未达到退休年龄,符合以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范围的:
1.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
2.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未就业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的人事档案;
3.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
4.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人事档案;
5.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6.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的。
二、申请材料
东莞户籍人员:
1.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2.家庭——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集体户——户口簿本人页。
在莞就(创)业人员:
1.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2.单位介绍信。
三、线上办理流程
1、申请
存档人员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
路径: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档案接收”——点击“在线办理”——跳转到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办理。
2、受理
工作人员审核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3、审查
工作人员核查申请材料,核实无误的,为申请人开具电子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函》。
申请人需登录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选择“我的已办”栏目下载打印并持电子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函》自行前往原档案管理部门进行档案转出并跟进档案转出情况。
4、办结
档案到达后,工作人员按文件要求审核档案,符合审核要求的,档案登记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