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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生育津贴是由谁领取?附申领指南

2023-02-17 02:39:09     来源:海南社保医保

摘要: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发放。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条例》规定

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发放。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从业人员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1年内,向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从业人员享受生育津贴超过30天的,用人单位可按月或者在产假、休假结束后一次性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申领指南

01、申领方法

线上申领:单位的人事工作人员登录海南医保服务平台(https://ybj.hainan.gov.cn/hallEnter),按里面的指引办理申领手续。

线下申领:填写《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津贴申请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到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服务柜台申领。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津贴申请表》可以到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服务柜台领取,或者登录海南医保服务平台,在平台的“政务中心”的“下载专区”下载。

02、申领时间

职业妇女生育3个月(难产4个月)以后;计划生育手术1个月以后。

温馨提示:不能提前申领。如果是2023年2月1日(含)后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的,请于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1年内办理申领手续哦。

03、发放时间

医保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会在30个工作日内将生育津贴拨付到单位账户,由单位按规定发放。

04、发放方法

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将生育津贴拔付给用人单位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发放。从业人员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实际工资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实际工资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